绝对权力
李真曾说:"拿1000万元钱,我也不换这个位置,因为这个位置,曾给我带来过滚滚不断的源。"此言的实质是,坐在这位置上,他拥有大得吓人的权力,自由得可怕。可见,"秘书现象"的土壤,是倾斜的权力结构;而倾斜的权力结构土壤,不止生长出"秘书现象"。
引子(1)
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欲望的河流。
李真是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人物。自称"河北第一秘"的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5年间由一般职工升到厅级干部,33岁就走上了正厅级领导岗位,还曾被列为国家税务总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双料后备领导干部。他的人生奇特,他自称是唐太宗家族和大清朝"第一秘"李莲英的后裔。他的成长和火箭式的高升,跨越了我国整个改革开放年代,这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他出生的家庭是传奇的,他的成长经历是传奇的,他的恋爱婚姻是传奇的,他的政治作为也颇具传奇特点,他的生活内幕、他奇迹般的高升更带有种种神秘的色彩。从外表看,他具有中国古典传统气质和现代人优雅的风度,以及与生俱来的聪明、帅气,他的政治手腕在运用权力、金钱与魅力的交织中一览无遗。
然而,这位当代政坛上耀眼的"新星"依仗其特殊的背景,大肆收敛钱财,数额特别巨大;2000年李真被"双规",成为新千年跨世纪的惊天大案;2002年8月30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李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位号称"河北第一秘"的传奇人物,如同夜空中璀璨的一颗星星,瞬间的美丽绽放之后就湮没在了无尽的黑暗之中。2003年,李真曾经这样回答记者的提问:上帝让我活着,我不敢轻易去死,上帝让我去死,我决不苟且地活着。我的犯罪给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我辜负了党和人民对我的培养与期望,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更对不起我风烛残年的母亲。如果用我的死能唤起那些麻木的、贪婪的、腐朽的贪官们觉醒的话,那恳请尊敬的法官判处我死刑,以谢国人!
李真被判死刑的消息传到石家庄,原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因过分难过,气得面部瘫痪,失去知觉,悲痛至极。由于受李真案牵涉,2003年8月9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河北省原书记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连降三级,至副厅级待遇。
程维高的儿子程慕阳被通缉,已逃往加拿大,程的妻女已经被拘查,其中一个女儿因涉嫌经济犯罪,此案已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开庭审理……自从2000年2月23日起,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经中纪委领导批准,组成"2·23"专案组,开始对李真特大经济犯罪案件进行调查,2000年3月1日,李真被实行"双规";3月30日,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李真以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在此后的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里,专案组根据李真一案牵涉的案件线索,共立案查处经济犯罪案件47案47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25人;李真等人案件牵扯到县局级以上领导部67名,其中40名是一把手;河北省国税系统就有近40名干部因涉案受到法纪、政纪的处分。原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吴庆五、原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福友、原石家庄市市长张二辰、原沧州市委书记薄绍铨、原河北省建委副主任李山林、原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张健、原河北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兼督察室原主任杨益铭等一批官居高位的官员、再加上一个原张家口卷烟厂厂长、张家口烟草公司经理李国庭等纷纷落入法网,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和法律制裁。
2003年10月9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唐山市对引起国内外关注的被人称之为河北第一秘的政治狂人、特大经济罪犯李真受贿、贪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李真上诉,维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李真的死刑判决。李真,1962年出生,原系河北省国税局局长。在1994年至1999年他在担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河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和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人民币、中兴电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折合人民币2967万余元,李真从中分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0万余元。唐山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李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真不服,提出上诉。李真及其辩护人主要提出,原审法院认定的受贿事实有的不构成受贿罪;不构成贪污共犯;有立功表现,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查明:李真在担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和副主任、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和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人民币676.6584万元、美元16.57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164万元;伙同他人,侵吞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办公款、中兴电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折合人民币2967.432785万元,李真从中分得美元25万元、人民币10万元和价值人民币51.671万元的住房1套,共计折合人民币270.9874万元。案发后,从李真处追缴赃款美元41.609307万元。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李真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绝大部分赃款未退,并有多次索贿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李真勾结他人侵吞巨额公共财产,已构成贪污罪。本案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0月6日作出的维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真死刑、以贪污罪判处死缓的裁定。